24小时服务电话:135 0133 9982
新闻资讯

职业卫生小知识

2021-06-01

  职业病,是指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,因接触粉尘、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、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。我国规定职业病有10大类115种。

  一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种类

  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工艺过程、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中存在的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因素。

  国家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》中将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10类:粉尘类、放射性物质类(电离辐射等),化学物质类、物理因素、生物因素、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、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、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、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、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。

  二、国家规定的职业病

  1、尘肺;2、职业性放射性疾病;3、职业中毒;4、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;5、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;6、职业性皮肤病;7、职业性眼病;8、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;9、职业性肿瘤;10、其他职业病。

  三、目前存在职业危害的主要行业和造成职业中毒的主要物质

  目前,我市存在职业危害的主要行业有:蓄电池、电镀、人造皮革、皮具箱包、IT电子制造业等。造成职业中毒的主要物质有三氯乙烯、正己烷及相关的有机溶剂(如洗网水、洗板水、清洗剂、去渍油等)、二甲基甲酰胺、二硫化碳、苯系列物、铅等。

  四、职工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和方法

  1、严格执行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,按作业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作业。

  2、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、设备和佩戴提供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。

  3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。

  五、职业危害企业在预防职业危害时必须落实的工作措施

  1.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应分开,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要隔离,作业场所设置通风、排毒、降温、除尘等防护设施、设备,保持良好状态、正常运行。

  2.为职工正确配备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。

  3.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行检测,检测结果向职工公布。

  4.建立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,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告知职工。

  5.必须与接触有毒有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,同时书面如实告知作业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、防护措施和待遇等。

  6.组织接触有毒有害物品职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。






联系方式

内蒙古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

地址: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601号
电话:0471-4962418
E-mail:13847122548@163.com
网址:www.nmgjcsjy.com

24小时业务联系:135 0133 9982 周先生

业务咨询